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接属地派出所通知,根据公安机关当前“太湖清雷”清查行动及日常治安管理要求,现对校区内无人机持有部门(个人)和使用部门(个人)情况进行排查统计。
1.时间安排: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2日。
2.排查范围: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覆盖到所有的师生员工。
3.排查要求:以部门(单位)或分院为单位开展排查,对持有者和使用者要提醒严格遵守飞行报备、安全飞行、禁飞限飞等相关规定。将排查情况以表格形式统计上报,具体详见附表。
4.统计表于5月12日下午5:00前以电子档形式发保卫处石华老师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095341@qq.com。
5.后期对未按《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进行校内持有报备、校园飞行报备等行为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