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现落实自查要求,详细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学校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自建房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巩固提升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消防、燃气、交通、治安、后勤、食品卫生、实验室和危化品、电动车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
二、检查安排
1、自查阶段(11月1日前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附件)所列12项69条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整改。
2、牵头部门检查(11月8日前完成)
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教务处、科产处、基建处、体育部、图书馆、国资处等本次检查的牵头部门对照《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所列12项69条检查内容落实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本次排查整改情况于【一站式服务大厅】——【校园安全隐患处置流程】中进行填报,11月8日前形成本单位(部门)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owc@wxit.edu.cn。
3、校级层面抽查(11月11日)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敷衍了事的单位、人员进行通报、问责。
专此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