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5 阅读次数: 10  

全体师生:

为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校园交通管理作如下要求,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

一、规范校园内机动车限速管理

(一)日常限速规定

校园内机动车日常行驶速度限制为30公里/小时请所有驾驶人员在校园内行驶时,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减速慢行,确保行车、行人安全。

(二)上下课高峰期间限速规定

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7:50——8:10;11:50——12:20;13:00——13:30;16:50——17:20),校园内机动车行驶速度限制为15公里/小时。请驾驶人员在高峰时段谨慎驾驶,绕行人行高峰路段(教学西区至康桥等路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校园内行人、骑行安全要求

(一)行人安全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

2.走路时集中精力,不追逐、不打闹、不踢球、不戴耳机、不玩手机,不并行聊天,不做低头族。

3.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栏,横穿机动车道时应从人行横道通过。

4.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识的地方。

5.滑板、轮滑等工具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6.保持行走路线清晰,不突然变更路线、不随意横穿马路,以避免后来车辆闪避不及时,造成意外伤害。

(二)骑行安全

1.驾驶自行车时避免玩手机、单手或脱手骑行、多人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违规载人等危险行为。转弯、横过道路前先观察,一停、二看、三通过。

2.在学校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应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在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期,应减速慢行,确保行驶安全。

3.骑行至减速带等颠簸路面应谨慎通行,积水路面及光线不足的地方应减速通行。

4.警惕路边停靠车辆“开门杀”。骑行过程中,注意前方停靠车辆,保持横向安全距离,以防车门突然打开受到“开门杀”伤害。

三、相关责任

二级单位需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提醒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醒本单位教师严格遵守校园机动车限速规定,在行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违章。 

(二)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提醒,引导学生在上下课期间走人行道。积极配合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对违反校园机动车限速规定的驾驶人员,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首次违反者,将给予警告;再次违反者,实施校内限行并通报。

请全体师生遵守校内交通安全规定,共同维护和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特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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