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抓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期末校园安全检查。
一、检查内容与重点
依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按《校园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1)逐类逐项开展检查排查。
二、检查安排
1、部门自查(6月23日前完成):各部门、各单位、各院部对照《校园安全检查重点范围清单》(附件1)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纠、即知即改,梳理隐患填写《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附件2)于6月23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保卫处(明德楼A-107沈辉)。
2、牵头部门检查(6月30日前完成):各牵头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管理原则,对照《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1)开展实地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附件2)。6月3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保卫处(明德楼A—107沈辉),并将所排查的隐患于【服务大厅】—【校园安全隐患处置流程】中填报。
3、校级抽查(7月5日):对本次的自查和牵头检查情况,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抽查 。
附件1:期末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doc
附件2: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doc
保卫部、保卫处
2025年6月17日